静物组合的原则
(一)体现生活气息,合乎情理
这是首要的一点,赋有生活气息便能发生自然美,合乎情理便能发生某种情调或意味.因而,在挑选静物前应先有构思,不要盲口凑集成堆静物。
(二)有中心、有变化、有对比
摆素描静物应先选一个主体静物,通常形体较大,也即是要大于隶属的静物,占有构图的首要方位,在构思和色彩上起决定作用。挑选隶属的,也即是副角静物,其形体要小于或低于主体静物。调配的静物可以是一个,也可以是多个,应该思考它们在巨细、凹凸、方圆、深浅及质感上的改变,不要过于单一或过于凌乱,这么才干获得既有基地次序,又有比照改变的抱负作用。
静物构图的形式美
一般说来,较好的构图必然符合美的规律,其优点如下:
1:集中而不单调;
2:稳定而不呆板;
3:饱满而不滞塞;
4:活泼而不散乱;
5:有主有次;
6:有远有近;
7:疏密相间;黑白有致;
8:考虑动势;
9:不分割画面。
静物质感的表现方法
静物写生,主要靠笔触、线条和色调的对比变化来表现物体的质感。
例如:
体现玻璃瓶要表达出坚固润滑的感受;
玉米等蔬菜要有紧密的线条、均匀的色彩、笔触不要很明显;
体现松软物体如毛线成品、棉花成品等,要用较松懈的线条,色彩不要过于均匀,色彩中要有较明显和较琐碎的笔触;
画绸缎,笔触和色彩要有跳跃感,以体现其亮光的特色,但在跳跃当中,笔触和色彩的过渡要柔软,以表其润滑柔软的特色。